地下室能办理房产证吗

2024-12-05 13: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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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地下室不能办理独立产权证,一般是在商品住宅房产证上登记地下室面积。

参照《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

一、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

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

二、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三、即使开发商将地下室出售、附赠给业主,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仅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

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回答(2):

地下室是否可以办理产权,主要看三点:
1、规划部门是否对地下室有规划许可;
2、房产管理部门在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地下室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3、开发商是否对地下室进行了产权登记备案。
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要求,则地下室是无法取得产权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