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签订房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再去公证了,就更具有法律效力了。家庭成员签订的房产分割协议,属个人行为,签订后都应协议执行,只要都签了字还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分析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所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就相当于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规则,家庭成员内部之间,只要所有家庭成员全部签字了,那么所签订的房产分割协议就具有法定效力,可以作为解决房产纠纷的主要依据。
都签字就有效。
家庭房产的分割协议书 0分
0 浏览:26 提问时间:2008-08-10 15:43 请问下面这份协议书可以去公证书进行公证吗? 是否有什么不合理处需要修改?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父亲: 母亲: 大女儿: 儿子: 小女儿: 一、父亲 名下的老房子动迁所得的三套动迁房( )归大女儿 所有。 二、父亲 由大女儿 赡养,包括老人的生老病死。 三、母亲 和儿子 名下的房子归 儿子所有 。 四、母亲 由儿子 赡养。 五、小女儿放弃父母亲的房子产权,也不负担老人的赡养。 ···两个地方违法,需要修改。 1、不能用家庭协议的方式解决,因为儿女不是财产共有权人。 应当以父母赠与房产的方式,办理赠与公证,再去房管局过户到儿女名下。 2、赠与房产,可以附条件,如赠与人随谁生活、居住。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协议免除赡养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应当说---随谁生活为主。 不要父母的房产,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修改去吧。 公证处可以代书赠与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