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合同,急辞工,扣百万之五十没有法律依据,单位无权苛扣工资,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但如果因为急辞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3、 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搏帆槐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基友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轿码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急辞职,那么单位只让劳动者承担离职当月则余社保费用,不是克扣劳动者50%的工资,不然,乱握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哗盯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