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协议只是双方关于离婚事宜的合意,在法律意义上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因你们现在并没有办理离婚证,因而离婚协议现在还未生效。同时,在办理离婚证之前你们还可以更改离婚协议。
其次,关于债务的问题,若该债务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债主有权要求你们各方均偿还部分或一方全部清偿,但就该债务的承担上,你们可以自由协商承担的份额,若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除非你有证据能证明丈夫所欠债务是其个人债务的,你不需承担。
一般来说共同债务的,夫妻各承担一半,不过也可根据双方所分得的财产状况和经济实力协商或判决。若你能够证明你丈夫的这一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如该债务男方婚前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男方婚后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酗酒的、男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侵权行为依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债务,你就不需就此债务承担责任,即使债主向你讨债,你也可在还债后向男方全部追偿。
再者,关于房屋,因以上房屋系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债主可要求男方以其财产清偿债务,但若男方在离婚后仅有该一处住所的,即使法院判决男方偿还债主的债务的判决生效,债主申请对房屋强制执行,法院也不能准予对此房屋强制执行而使男方无处可住。
有效!
这种情况下签的,符合条件!
但是,法律同情弱者!
我和前夫签离婚协议书时,是注明协议书内容在取得《离婚证》书时生效,不知你签的协议何时生效,如果已经生效,就很麻烦,如果有附加生效条件,暂时未生效,那么还有协商余地。
上面“律师在你身边”说得对:在没办理好离婚程序拿到离婚证前你们的这份协议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