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新的国歌。新国歌的作者被注明为“聂耳曲,集体填词”。其歌词全文如下:
前进!各民族英雄的人民。
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我们继续长征。
万众一心奔向共产主义明天。
建设祖国,保卫祖国英勇地斗争。
前进!前进!前进!
我们千秋万代,高举毛泽东旗帜,
前进!前进!!前进进!!!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5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
1978国歌歌词是: 前进!各民族英雄的人民, 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我们继续长征。 万众一心奔向共产主义明天。 建设祖国,保卫祖国英勇地斗争。 前进!前进!前进! 我们千秋万代,高举毛泽东旗帜前进! 前进!前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