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惯犯怎么量刑?坐过二次牢,现在又发现了呢?

2024-11-15 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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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盗窃犯罪,应当按照盗窃的价值定罪量刑。如果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答(2):

对于盗窃惯犯,量刑的基础是本次盗窃的金额和情节,并结合是否属于累犯等量刑情节予以从重处罚。

回答(3):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有其他违法行为,可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