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按雇佣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确实不行的情况下,可以找律师,走司法程序。尤其是你不懂这些门道的情况下。这样比较有利。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
第二,没签合同,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工伤的话,那么自然由你们老板承担所有费用了。
第三,证据保全非常重要。不然有理说不清。
属于工伤,你可以收集证据(证据转账记录,同事证明,打卡记录等)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他没有给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7年2倍工资,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护工费等
如果你说的老板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按工伤处理: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就是雇佣关系,按侵权处理。
很想给你提出有效的建议,但你虽然写了很多,却没有把法律关系介绍清楚,文中出现了老板、小老板、房东、油漆店老板等人,这些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与你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和层级关系?这些老板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还是普通的自然人?你们是搞家庭装修还是建筑工程?有建筑公司或装修公司吗?
没有搞清法律关系的主体身份,就难给你提出有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