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协议:
1.调解协议的内容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1)超出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准许;
(2)双方可以就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民事责任;
(3)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准许:
A.当事人/案外人提供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条件时生效;
B.案外人提供担保: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效力]。
2.调解协议不得有以下内容[法院不予确认]:
A.侵害国家/社会/案外人利益;
B.违背当事人真意;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
3.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
A.无关人员[案外人]拒签调解协议;
B.诉讼费用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比例/并记入调解书。
4.法院不予支持:
(1)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自行和解]:
A.请求法院按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不予支持;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的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可以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二、调解笔录:
1.反映调解协议达成过程[调解协议仅是调解笔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2.不须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记入调解笔录,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章后即生效。
三、调解书:是指由法院制作,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
1.调解书内容:
A.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调解结果[没有“法律依据”];
B.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法院印章。
2.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凡用调解方式结案的:
A.第一审案件都应当制作核纳调解书;
B.第二审/再审程序中用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四做袭、法院调解生效方式纯氏兄:调解书生效/调解笔录生效。
1.法院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应当是所有签收权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调解书必须依调解协议制作,反映调解协议内容;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司法文书。
(2)调解书送达生效:
A.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代理人签收需经特别授权:不适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B.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需经所有签收权的当事人签收才生效/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的签收日期为调解生效的日期;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