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由于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工会经费为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
另外,工会经费开支还包括基层工会上交经费和县以上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支出两个方面。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査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扩展资料:
工会经费的相关要求: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对于工会经费是否缴纳的问题,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上级工会没有派员指导组建工会的,企业可以拒绝缴纳工会筹备金。而中华总工会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也无筹备金的制度。
2014年7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办发〔2014〕2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在关于对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中规定(总工办发{2004}29号):对于未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职工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过))三十七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在关于对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及《中国工会章程》对筹备金的缴纳虽有明确规定,但也不属于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规范性的效力。
北京、江苏、四川等地对筹备金的缴纳都有地方性的规定,在这些有具体规定的地区遵照地方性规定,但是既然工会筹备金是筹建工会的准备,筹备金缴纳也要建立在企业是否应当建立工会的基础上,若自身并未达到建立工会的规模或条件,
企业也不愿意单独或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则不需要缴纳;若地区没有相应的规定,仅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在关于对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及《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要求企业缴纳没有法律依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五十条规定:阻扰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扰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因此,具备设立工会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建立工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对于工会经费是否缴纳的问题,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上级工会没有派员指导组建工会的,企业可以拒绝缴纳工会筹备金。而中华总工会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也无筹备金的制度。
2014年7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办发〔2014〕2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在关于对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中规定(总工办发{2004}29号):对于未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职工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过))三十七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在关于对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及《中国工会章程》对筹备金的缴纳虽有明确规定,但也不属于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规范性的效力。
北京、江苏、四川等地对筹备金的缴纳都有地方性的规定,在这些有具体规定的地区遵照地方性规定,但是既然工会筹备金是筹建工会的准备,筹备金缴纳也要建立在企业是否应当建立工会的基础上,若自身并未达到建立工会的规模或条件,
企业也不愿意单独或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则不需要缴纳;若地区没有相应的规定,仅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在关于对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及《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要求企业缴纳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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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五十条规定:阻扰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扰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因此,具备设立工会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建立工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这是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一项强制性制度,由税务机构代收。如果你成立了工会,这笔钱就可以提出来,用于开支企业员工的相关组织费用。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企业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或者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每月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但必须收到专用收据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会员每月按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交纳会费。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工会活动,其开支范围如下:
1,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2,文艺活动支出。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到这些文艺活动的经费;还包括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3,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4,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6,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7,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其他各种待遇是于本企业其他职工相同,由企业负担。
暂不计提工会经费的情况:
1,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可以不计提工会经费;
2,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企业,可以不计提工会经费。(注意:以上两条情况各地方规定不一,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工会的有关组织。)
交工会经费原因:
没有工会要交的,是筹备金,直到成立了工会为止,再交的就是工会经费了。
工会经费按着工会的要求有40%是返还给基层工会组织的,具体返还方法,可问本市的工会组织,还是成立工会比较好。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工会法》对工会经费的计提、拨付、使用、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