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的学校所占用的教学用地,需要交纳耕地占用税吗?

2024-11-07 21:34:2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企业办的学校,如果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所占用的教学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否则,要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