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乙车的速度为Xkm/h,则甲车的速度为1.2Xkm/h
甲车的速度比乙车速度快,两者在距离终点18km处相遇就说明,同样的时间内,甲车比乙车多走了 36KM
可列等式如下
(1.2X-X)*1.5=36
0.3X=36
X=120
那么甲车行驶了:1.2*120*1.5=216km
乙车行驶了:120*1.5=18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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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乙的速度为x千米每小时,甲的速度就是1.2x千米每小时
1.5x+18=1.2x-18
0.3x=36
x=12
甲车行了1.5*1.2x=1.5*1.2*12=216千米
乙车行了:1.5x=1.5*12=180千米
解:相遇时,甲车比乙车多行了:18+18=36千米
甲车每小时比乙车多行:36÷1.5=24千米
乙车速度是:24÷(1.2-1)=120千米
甲车速度是:120×1.2=144千米
相遇时甲车行了:144×1.5=216千米
乙车行了:120×1.5=18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