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须知
一、我市核准的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本市落户的
〔应提供材料〕
1、市人事通过金宏网传输的入户介绍信息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信;
2、本人户口迁移证(本市户口凭集体户口页或家庭户口簿);
3、本人身份证;
4、市人事、教育局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5、单位报到证明(单位委托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的,还须出具人事关系所属的人才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复印件);
6、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7、入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入户在直系亲属户内或单位集体户应提供相应户口簿;入户在亲友户内要签订《亲友挂靠户口责任书》和亲友户口簿。
二、储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提供材料〕
1、市人事通过金宏网传输的入户介绍信息(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还须凭厦门市储备人才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
2、市人事局签有“储备人才落户”字样代笔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3、本人户口迁移证(市内院校凭集体户口页);
4、本人身份证;
5、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6、入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入户在直系亲属户内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应提供相应户口簿。
〔落实单位后须从人才中心集体户迁出落户的应提供〕
1、市人事、教育局签章的《报到证》;
2、所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出示的《移出户口证明信》;
3、本人集体户口页;
4、入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入户在直系亲属户内或单位集体户应提供相应户口簿;入户在亲友户内要签订《亲友挂靠户口责任书》和亲友户口簿。
三、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回家庭所在地落户的
〔应提供材料〕
1、市人事局签有“厦门生源待就业”字样代笔章的《报到证》复印件(同安、翔安区生源由同安、翔安区人劳局办理);
2、市人事通过金宏网传输的入户介绍信息或教育部门的入户证明信;
3、户口迁移证(市内院校凭集体户口页);
4、本人身份证;
5、家庭户口本。
〔落实就业单位后,需迁移户口的按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四、毕业生需要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的
〔办理准迁证应提供材料〕
1、市人事、教育部门签发《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2、入户在档案代理部门,还应持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入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入户在直系亲属户内或单位集体户应提供相应户口簿复印件;入户在亲友户内的,需入户地派出所在《登记表》的入户地址栏签章;
3、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准迁及落户办理流程〕
1、凭毕业证、报到证到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填写《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2、市人事局在报到证上签章,在《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上签章;
3、市人事局通过金宏网传输该毕业生办理准予迁入手续以及介绍落户的信息;
4、凭有关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
5、毕业生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毕业生迁出户口后,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备齐上述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落户需要的资料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大中专生落户厦门推新政
大中专生落户厦门推新政
--------------------------------------------------------------------------------
发布时间:2007-01-31
大专毕业生在厦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中专生毕业生工作满5年即可办理落户厦门手续。
厦门市人事局昨日公布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落户厦门新政策。
据悉,厦门市人事局曾出台类似政策。本次出台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企业骨干人才入厦政策及办理流程,对申请人工作年限要求细分到岛内外,并确定每年3月、10月定期受理企业申请。
厦门市人事局还表示,已在外地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的不适用这次出台的规定。
□ 政策详解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条件
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厦门产业发展方向,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等。
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已在厦门岛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中专毕业生5年)以上或在岛外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生4年)以上,申请时又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如申请时已离开符合申请条件单位,须在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申请时又与新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有关工作年限均以单位为该毕业生在厦缴交的社会保险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且业绩突出,为单位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已成为工作单位骨干,其表现得到本单位广大员工普遍认可。
申请人申请时的前一季度纳税工资须达到当年度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平均值,以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为判断标准。
未在其它地区办理过正式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