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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仲裁申请双倍工资成功,现在单位已经向法院起诉,单位的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我逐一为您解答
一、单位认为试用期给公司带来了损失,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辞退,因此不应该赔偿双倍工资。单位的理由肯定不能成立。理由如下:第一,在公司上班六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第二,试用期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单位是需要证明的,他们很难举证。第三,单位认为不符合试用期标准,由于没有双方认可的标准,单位无法举证。第四,双倍工资仅仅针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单位提出其他理由没有关系。因此对于单位认为不应该赔偿双倍工资的理由不成立。
二、单位将平时拖欠工资后,写的领工资的收条说成是借条。单位的做法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您的工资收入是要通过单位的发放的,除了这个收条,单位不能提供其他的证据来支持已经支付了您的工资。
第三,单位将一张5000元的收条,改成了25000元,在收条的前面增加了一个“2”字。单位的造假行为非常可恶。您可以申请法院对25000元进行笔迹鉴定。不知道您是否看到了证据,如果看到了证据,可能还有其他的办法能够帮助到您。
第四,单位伪造了一份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材料,在法庭上直接否认就可以了。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确定试用期的说法就不成立。
第五,劳动纠纷案件向来都托的时间很长,如果您希望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就要做好准备坚持到最后。因此不要害怕单位的各种行为。
最后,祝您顺利处理自己的劳动争议,如果我们的解答能够帮助您,我们也会因为帮助您而不胜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