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款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也就说多交的税款可以抵减以后月度(年度)要交的所得税,本季多交了,下季就少交,在下次申报时将本期多交的税款填列在“上期已预交所得税一栏”,报表中就自动反应本期要交的税,即用上期多交税款在本期抵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对上一年度,发生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及税金等进行一下统一的计算,最后填写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于上年度多预缴的税款需要办理退税手续进行退还。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国家统一规定为5个月,也就是说5月31日前,你应该汇算清缴完毕。
你说的对,一共就两种方法,一就是申请退税,麻烦的很,就算真的申请出来了,也要等上个一年半载的,
二就是下年抵减税款,但是这个方法也要申请,但是要比退税简单的多.
所以,多缴的税款数额不是大的离谱,还是比较推荐你用第二个方法,下年抵扣吧
可以申请退回税款,也可以抵减下年所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