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怎么报销的?

2024-11-01 17: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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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医保和商业保险能不能同时报销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在这里我们要区分什么医疗险什么是医保:医疗险是什么?都有哪些?

情形一: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示例:假设商业险保额5000元,发生医疗总费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10000-100)×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且不超过保额,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情形二: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

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

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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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不能同时报销,根据社会医保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社会医疗保险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

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

扩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结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回答(3):

回答(4):

社保和商业保险报销:
分段报销:
先去社保报销,社保报销剩下不报的再到商业保险公司去报。
一、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二、商业保险一般是保险公司的一种商业保险,带有一定的商业性质,商业保险是对社保的一种补充
一般来说,在缴纳补充医疗险后患者在生病住院后只需要承担5%-30%的费用,由于各地政策性的原因,医疗补充保险各不相同,而且还是有上限的
一般住院的保险责任是:若被保险人因非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给付值等于实际医疗费用80%的一般住院保险金,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补偿可达保险单上载明的一般住院保险金额。由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一样的,自费部分都要自己出的。
对于交通事故发造成的医疗费用,以及住院期间治疗费和康复费、护理费等社会医保是不报销的。由此可见,社保仅仅是在职员工的一个最基础的保障,仅限于社会平均水平,要想进一步的获得医疗保障,还必须要通过商业保险来补足。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