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用人单位集体户口迁出,落户到北京市亲戚家,户口办理需要证明材料及程序。
1.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2.迁入人单位《集体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亲戚家)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
5.到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及宣武、大兴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
1、首先要去的单位的同意,部分派出所是要单位的“同意迁出证明”,有的派出所不要。
2、从单位领出您的个人户口卡,具体办理程序需要按照您单位的流程办理。
3、需要去的一份您亲戚家同意接收您投靠的书面说明函,要有户主的签字。
4、过去还需要您亲戚躲在单位或者所在街道开出的证明。
5、由户主陪同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具体记不清楚了,建议您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的网站查询,上面比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