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在规定期间内,向报名地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2、申请人应填写《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的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 X 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照片背面中央位置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
(5)申请人填报的法律职业资格信息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变更或更正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不是参加完司法考试就能领这个证的,要通过了才行。通过了,需要身份证、成绩单、本科毕业证。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表明已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
具备该证书同时是在其他行业及单位、组织中从事法律事务、法律专业工作的唯一任职资格凭证。例如,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岗位职务,申请从事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其他法律专业技术性岗位。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去领取。有的地区不需要学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