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单位不一样吧。很多是由报销人自己填写报销单子(附带发票等票据)——找上级主管经理签字——找总经理签字——找财务经理签字(主要是审核费用的报销是否合理,票据是否有效)——都签完字了交给出纳,让他出钱。中间顺序随意,但到出纳手中的必须所有的都完整。有些单位经常靠人情关系让出纳先出钱,最后弄的一团糟。或者很急的话可以在找不到经理的时候当出纳面给总经理打电话询问,一般是可以的,但是严格来说是不规范的。
很简单啊,公司财务人员会轻易把钱给你吗?肯定要经过各级领导签批之后啊,否则万一钱报销给你了,最后领导或者总经理不签批,那这笔报销的钱谁承担呢?
首先,这个报销单需要各层人员签字时财务制度规定的,其次就是很现实的问题,财务人员不想到最后责任怪罪在自己身上,谁签字其实就是谁承担责任。
懂了吧!这个是现实哦!!
因为公司每发处一笔钱都要经过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对公司的所有业务负全责。
这是财务报销制度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