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子女”首批预计最快可于今年下半年8月至9月赴港第一批将主要是三、四十岁且育有子女的人士,但以“超龄子女”身份申请时不能携带子女单程出境。若届时已获单程批出并取得香港身份证,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可随其配偶申请“夫妻团聚携行子女类”等。现行规定申请单程赴港。 第一批的超龄子女是父母在1979年底或之前取得香港身分证时未满14岁的 , 可以在本年4月1日申请来港
第二批(1979年之后父母取得香港身分证的超龄子女)的申请日期要当局视乎情况再决定何时开始第二批申请
赴香港、澳门定居各类申请的分数线已确定,分数线共分四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夫妻团聚类分数均为182.7分,即200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分数线的申请人,2009年内均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今年,福建省所有赴港澳定居的分数线仍与全国分数线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