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未到期,用工单位想解除我,有什么赔偿吗?

2024-11-16 0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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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提前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应当补一个半月工资给你。

回答(3):

劳务派遣,你是和你的派遣公司缔结的雇佣关系,派遣公司解聘你才有赔偿,和用工单位没有人事关系,没有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