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林权证

2024-11-10 2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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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林权证的方法步骤:

1.申请

首先是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说是林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勘测

在受理申请后,具有专门资质的林权登记人员及林权申请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围的邻林林权权利人,对申请林权的林地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后需绘制林地位置图,林地位置图及四至边界需要申请人及相邻林地林权权利人签字确认。然后根据调查情况核算面积。

3.审查

经过实地勘测后,开始对申请林地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由林地所在社区、存、乡镇进行,签注意见,无异议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4.公告

经过审查合格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会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如果在公告期间内无异议,那么准许登记发证,如果在公告期间出现异议,重新进行核实。

5.登记发证

经过公告期无异议的,准许发放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如果是不准许登记发证的申请,通常会接到由登记机关下发的书面通知,通知上会有理由,申请材料会一并退还申请人。

扩展资料

个人林权包括范围:公民个人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国有森林、集体所有的森林的经营权以及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承包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个人享有的国有森林承包经营权或集体森林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确定林权内容。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树木,个人承包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个人所有的树木因生长需要依附于林地时,即取得对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使用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如果发生乱砍滥伐的行为,林农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公安科举报,加以制止。

国家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依法减轻林农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林权证



回答(2):

申请

首先是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说是林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勘测

在受理申请后,具有专门资质的林权登记人员及林权申请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围的邻林林权权利人,对申请林权的林地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后需绘制林地位置图,林地位置图及四至边界需要申请人及相邻林地林权权利人签字确认。然后根据调查情况核算面积。

审查

经过实地勘测后,开始对申请林地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由林地所在社区、存、乡镇进行,签注意见,无异议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公告

经过审查合格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会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如果在公告期间内无异议,那么准许登记发证,如果在公告期间出现异议,重新进行核实。

登记发证

经过公告期无异议的,准许发放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如果是不准许登记发证的申请,通常会接到由登记机关下发的书面通知,通知上会有理由,申请材料会一并退还申请人。

扩展资料: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参考资料:林权证-百度百科

回答(3):

  1. 申请:首先是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说是林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 勘测:在受理申请后,具有专门资质的林权登记人员及林权申请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围的邻林林权权利人,对申请林权的林地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后需绘制林地位置图,林地位置图及四至边界需要申请人及相邻林地林权权利人签字确认。然后根据调查情况核算面积。

  3. 审查:经过实地勘测后,开始对申请林地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由林地所在社区、存、乡镇进行,签注意见,无异议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4. 公告:经过审查合格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会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如果在公告期间内无异议,那么准许登记发证,如果在公告期间出现异议,重新进行核实。

  5. 登记发证:经过公告期无异议的,准许发放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如果是不准许登记发证的申请,通常会接到由登记机关下发的书面通知,通知上会有理由,申请材料会一并退还申请人。

扩展资料: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 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

(3) 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

(4) 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 明晰产权的依据;

(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林权证

回答(4):

按照下列规定登记: 


(一)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二)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由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三)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拓展资料: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回答(5):

办理林权证的方法步骤:

1.申请

首先是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说是林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勘测

在受理申请后,具有专门资质的林权登记人员及林权申请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围的邻林林权权利人,对申请林权的林地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后需绘制林地位置图,林地位置图及四至边界需要申请人及相邻林地林权权利人签字确认。然后根据调查情况核算面积。

3.审查

经过实地勘测后,开始对申请林地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由林地所在社区、存、乡镇进行,签注意见,无异议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4.公告

经过审查合格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会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如果在公告期间内无异议,那么准许登记发证,如果在公告期间出现异议,重新进行核实。

5.登记发证

经过公告期无异议的,准许发放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如果是不准许登记发证的申请,通常会接到由登记机关下发的书面通知,通知上会有理由,申请材料会一并退还申请人。

拓展资料:

办理林权证流程: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2.申请条件:

申请人分别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林权属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林权属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林权共有的,由林权共有人推荐一名代表申请;提交代表个人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并注明共有人姓名,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报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式样,由林权权利人按宗地填写申请,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5)、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林权登记申请表、原林权证、林权依法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4.办理程序:

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签订合同后,经林业主管部门林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

集体、私有新造林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存活率达80%以上郁闭成林的,林木所有者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林业站到现地测量,调查林地树种、座落、四至、位置、坡位、坡度等各项因子,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报林业局林政科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并上报市政府核发《林权证》。

5.承诺时限:

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6.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1)1998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7.收费标准:

《林权证》工本费每本5.00元。勘测费具体标准为: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3.00元;不足100公顷的,按100公顷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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