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立案后为什么一直拖延时间不开庭,请问是否违反规定

法庭一直拖延不开庭审理案件,快4个月了,原告还什么不知道,
2024-11-15 1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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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说的案件不知道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或行政的,只提供给你民事诉讼的一些规定,如果不是民事案件,请自己查一下相关法规。

《民诉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回答(2):

从你接到立案通知书后,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应在6个月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6个月。

简易程序是3个月。

你可以到法院的民庭去问问,案件在哪位法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