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动火怎么划分的?

2024-12-01 1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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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特级动火

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

2、一级动火

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贮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

3、二级动火

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即指化工厂区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丙类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凡是在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许可证。

各项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通常由分派给动火执行人动火作业任务的当班班长、组长或临时负责人担任。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之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的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执行人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动火执行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人一般由动火作业所在部位(岗位)的操作人员担任,但必须是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操作工。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监护工作,检查合格,应当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认可。

回答(2):

三级动火即指在生产中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如熬沥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业和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等都属于动火的范围。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级别。
动火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电焊、气焊(割)、喷灯、砂轮、电钻等。
特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俭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
一级动火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贮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
二级动火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即指化工厂区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丙类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凡是在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许可证。
以上分级方法只是一个原则,但若企业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其动火的管理级别亦应做相应的变化。如全厂、某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的内部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都合格,并采取了可靠的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若遇节假日、或在生产不正常的情况下动火,应在原动火级别上作升级动火管理,如将一级升为特级,二级升为一级等。

回答(3):

1、 凡在固定的无明显因素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2、 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在三天前提出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批准。3、 审批时效最长为一个星期

回答(4):

回答(5):

可三级动火是什么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