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人民解放军已经由单一军种的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的强大军队:
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只是单一陆军,没有空军,没有海军。陆军也基本上是步兵,炮兵和装甲兵部队极为有限;
军队武器装备基本上是在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中缴获的日军和国民党军队的武器装备,性能落后,型号繁杂,威力弱小。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在这样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建立了海军、空军等军种和陆军的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等技术兵种部队;
并都形成了作战能力,空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都有部队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
2、第二,建立了完整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体系:
新中国成立时,国防工业的基础也极为薄弱。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除空军一部分飞机和海军一部分舰艇是购买的外,陆军和第二炮兵武器装备基本都是自行研制的,我国自行建造的航空母舰已经下水。
3、第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军事法规体系:
新中国成立伊始,如何建设国家,如何建设国家军事,都没有经验,都是向苏联学习。
至2005年底,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为龙头,15部专门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律以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181件军事法规、88件军事行政法规、3000多件军事规章的法体系。
4、第四,全面展开了军事人才队伍建设:
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队伍中除有极少量知识分子和懂技术的干部外,总体文化素质很低。
今天,人民解放军各级领导班子文化程度均在大专程度以上,硕士、博士学位的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五支队伍建设已初具规模。
同时,采取措施鼓励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伍当战士。
人民解放军已经由过去弱小的单一军种的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具有一定现代化水平并开始向信息化迈进的强大军队。我们建立起完整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体系,国防实力不断增强。人民解放军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军队建设道路,创造了适应我国国情的人民战争战略战术,优化了军队体制编制,提高了后勤和装备综合保障能力,形成了反映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和优良传统的军事法规体系,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所有这些,为人民解放军更好地履行职能使命提供了力量支持,为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的武器更加先进
第一条人民解放军已经由单一军种的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的强大军队。第二条 建立了完整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体系。第三条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军事法规体系。第四条 全面展开了军事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