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会不会被别人用来做坏事????

2024-11-15 22: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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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放心,做了坏事与丢失身份证者没有责任。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中指出: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回答(2):

美女,你安心吧,没事的,因为现在用身份证办些重要的事情是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办的,就算有人用你的身份证办了些事也是些对你影响不大的事,挂失是没用的!挂失了你新办的身份证怎么办,都是一个号!

回答(3):

会的,赶快挂失,从挂失之日以后由你的身份证引发的事,就与你无关了。

回答(4):

尽快去周边的公安局补办。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5):

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啊.所以要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