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两种
事业编制人员要看个人登记的单位所属,如果是在公安局内设机构,应该参与公务员登记,
如果是公安局下属的行政支持等二级单位,只能跟着一起参加事业单位改革了。工勤人员应该被买断变为纯合同制
拓展资料:
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到财政保障;目前这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大多以"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形式获得,不过,在国家部委所属的事业单位中,比例在少数。对于一些以业务突出、主要以行业或专业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继续获得财政扶持。此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主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获得。
参考资料:事业单位改革_百度百科
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将来事业编制会区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和公益一二类职能的,行政职能的将参公,如你的公安机关很可能参公或者公益一类。如果公益一类也是全额拨款,如行政机关的下属单位,比如质监站、地方海事处、政府里面的很多岗位都是这样。它跟公务员一样都是财政发工资,就是年终考核只有公务员的70%左右吧,其他待遇与公务员一样。而公益二类则是自收自支或者半自支,而公益二类主要指的是学校、医院。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分类:按社会功能划分
事业单位改革一直进行,小编先给大家谈谈事业单位的分类:按照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一共分为三类。
1、承担行政职能类的,转归或转为行政机构;
2、从事生产经营的,转为企业
3、承担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事业单位编制,强化公益服务属性。
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可能转为公务员
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正在改革,其中中央确定中央确定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作为中央试点部门;江苏、安徽、广东、宁夏作为重点试点省,在省、市、县三级开展试点,其他省在市县两级试点。
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人员配备,编制配备,机构设置等都在有序进行。
自收自支类的部分事业单位转为企业
这类事业单位,将根据属性进行分类,行政类的归属行政职能,自收自支的转为企业,这类职工可能失去事业编制,但是这类人员将更具有工作才能和技术,更好的服务社会。
参考资料:事业单位改革_百度百科
非常支持,其实全国已经有不少地方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授衔了,只是编制没有变,授衔了就是人民警察。这次公安改革如果不去考虑这些非常实际的问题,等于没有改革,等于是公安部在闭门造车,全国这样的事业编制在公安机关的人太多了,而且基本都在一线执法岗位工作,抓捕罪犯,维持社会治安,这与中央提出的法治社会建设、规范执法等内容极其矛盾,让他们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又不给与应该的执法资格和社会待遇,这是不合理的。况且,2005年前后全国公安机关把200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具有干部身份、大专以上学历、全额财政拨款的人员都授衔了,而且都转为了公务员。一些以前的工人等历史遗留问题都得到了解决。这都是事实,那现在的公安改革是否也应该把这些问题捋顺呢?如果没有,那算是什么改革,2003年以后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在制定招考计划、方案、政策的同时,你就不要给公安机关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招考进去了就因该合理解决。和人民警察公务员考试一样,都是全社会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都是通过正常渠道招录的,为什么不能予以解决?一样的招考、一样的工作、一样的责任、一样的人,待遇不一样、工资不一样、身份不一样。
现在,党和国家,我们的公安部,该给我们一个说法了。
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编工作人员应该并入公务员队伍(因为他们都是军转干部或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考进来的),工勤人员应该被买断变为纯合同制!
事业单位改革中公安局事业编改革,纯服务人员,纳入财政开支。经济收入的人员。改编成自收自支的事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