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的第几条规定什么情况可以剥夺继承权

2024-12-03 0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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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首先,你不了解中国国情,其次,你不了解中国法律,最后告诉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也就是说在你父亲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才会采用法定继承…

回答(3):

你说的是法定顺序继承,那种继承只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才会启动,如果有遗嘱,就会按照遗嘱来办理。直白一点就是,你爸有权利处理自己的所有私有财产,可以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任何人,即便是街头的流浪汉都行。这个和你说的什么男女平等没有关系,和你爸有关系,你爸不给你,你就算走司法程序都不行,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男的女的都一样。

回答(4):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