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可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吗

2024-12-03 17:18: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可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这是由事业单位的性质特征决定:

首先,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其次,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经费是财政给付,职能是提供公益服务,因此,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回答(2):

可以,不违法就行。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它的划分方式较多。有按经费来源划分,按编制管理划分,按组织机构划分等等。按照经费来源划分,如上面各位所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组织机构划分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机构。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构、国家行政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事业单位包括: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单位、文教卫生事业单位、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勘察设计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等。
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规定,国家行政机构(即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各职能管理机构)的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国家权力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不要求实行公务员管理,但也有个别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回答(3):

提问人的追问 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全额拨款的事业型单位不能继续搞经营活动了?因为在早些时候,政府是鼓励事业单位搞经营活动或者出租土地的。如果在当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租赁土地给其他公司做经营至今,全额拨款单位没有参与任何经营活动只是租赁土地。违反法律吗?一定要停止经营吗?(个人认为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当时的政策是鼓励其他公司投资搞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