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刑事案件再审中被告人死亡只是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被告人都死亡了难道不应该终止审理吗

2024-11-27 05: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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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告人之所以被告,是因为他侵犯了原告的利益,是否继续审理应有原告决定吧,因为是原告 告被告。被告人侵犯 了原告的利益,应当受惩罚,也是为了还原告一个清白吧,举个例子;甲某散播谣言诬赖丁某,丁某受到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精神伤害,在开庭中贾某意外死亡,然后就停止审理,这对丁某公平吗,他的清白怎么办?所以必须打赢官司才能证明丁的清白啊,法律说可以不开庭,关键看原告的意愿,,是否选择开庭是给原告一个交代,贾某死亡不是丁造成的,但甲却严重损害了丁的利益,甚至是精神伤害,。。。这么说你懂吗???补充一下,像名誉,名声这种,必须要开庭审理证明清白的啊

回答(2):

如果被告人本来是无辜的话,终止审理将导致被告人永远背负着罪犯的名声,而且会给家人带来无法消除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