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割问题,请教。

2024-11-14 23: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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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遗产分割问题,请教。

回答你的提问:本案中乙没有继承权,乙有一子戊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

一,本案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本案中,继承人乙于8月1日先于被继承人甲于8月2日死亡,继承人乙一子戊,不能行使代位继承权

1,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2,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生效,继承人乙于8月1日死亡时,未取得遗嘱继承权,所以,继承人乙一子戊,不能行使代位继承权。

三,本案遗产90万存款应由丙、丁子女按遗嘱继承。

回答(2):

不宜分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回答(3):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乙丙丁各30万,跟戊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