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这话到底谁说的?

2024-11-07 2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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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个人的好与坏,不是谁说出来的,而是自己做出来的,善恶一念之间,但是所做所为都种下善恶的种子,等待时机程序,因缘和合而触发。

“业”,梵语karman,音译作羯磨,是“行为”(个人)、“行动”(社会)、“运动”(自然界)或“造作”的意思。它包括各种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或单由意志所引生的身心生活。佛教把我们身体、语言、思想的行为、造作,称为身业、口业、意业,合称为三业。

由身口意所造的业,可以决定人生的苦乐祸福。因为业既然是一种行为,这个行为无论善恶,都会产生一种力量,驱使我们去造作新的行为,新的行为又会产生新的力量。如此行为生力量,力量又生行为,展转相生,就形成了循环式的业力推动圈。而这些善恶业力,平时就像种子般埋藏在我们的第八识——阿赖耶识中,一旦种子遇缘,便起现行,起了现行,自然果报分明。因恶业而受罪者,称为罪业,罪业报生三恶趣;因善业而得福者,称为福业,福业报生人天。这就好像一个人犯了重罪,就得入监狱受刑罚,想不去都不行;做了善事功德,就会获得善名美誉,即使想推辞都推不掉。业力就是有“不愿生,强迫生;不愿死,强迫死”的力量,不但到人间来受生是行为业力的影响,就是到了业缘终了要死的时候,即使不想死,也由不得自己。这种行为的业力,维系了三世生命,在无限的时空里生生循环不息,于是便产生了三世因果的“轮回”说,而这个轮回的主宰者,便是我们所造的业力。所以佛教主张:人的祸福是由自身业力所造,造什么因,就得什么果。这个“自业自得”的业报思想,便成为佛教重要的基本理论与特质。

佛教讲“诸行无常”,世间万法既是无常,必然不是常住不变的,何以唯独业力能三世相续,轮回不已呢?据佛经所载,佛陀曾将“业”比喻为“如种”、“如习”。

业力如种:譬如一粒黄豆,经由种子、发芽、成长、开花、结果的过程,最后又有种子保留下来。经过一段时期后,开花结果的黄豆虽然凋谢、枯萎了,但保留下来的种子,一旦遇缘,又会发芽、抽枝、开花而结果。众生业力的感果,也是这种现象。

业力如习:譬如一个装过香水的瓶子,虽然香水用罄,但是瓶子里仍留有香水味在。透过这种“习气”说,可知业力确实有感果的功能。

从以上的种种说明,可得如下三项业力论:

业力不失,通于三世。

作如是因,感如是果。

自作业因,自受果报。

这是说,众生在生死海里流转,生命不断,就是靠“业”。业有如念珠的线,线把念珠一颗一颗贯穿起来,不会散失;业维系着我们三世的生命,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生生世世,永无休止的在六道里轮回不已。所以,虽然我们的色身有生灭,但是真正的生命是不死的,就如茶杯,不小心把茶杯打坏了,无法复原,但是茶水流到桌子上,流到地毯里,用抹布抹,用拖把拖,茶水在抹布、拖把、地毯里,它不会减少。由于业如茶水,是会流转再生的,所以说“业力不失,通于三世”。尤其业有善有恶,善恶果报,均由自己承担,并非有神仙、上帝可以赏赐福祸,也没有阎罗、鬼王司掌惩罚。在这个教义下,我们得到几个原则性的道埋:

业力是自己创造,不由神力。

世间上的善善恶恶、好好坏坏,都是由我们自己所造作,没有神明能为我们安排,甚至连神通也抵不过业力,因为在世间上的各种力量当中,业的力量最大。因此,自己所造的业,一定要自己去受报。

业报是机会均等,绝无特殊。

在业报的定义下,大家受报的机会均等,不管达官显贵,或是贩夫走卒,做了善事就有善报,做了恶事就有恶报,绝无特权可言。

业是前途光明,希望无穷。

业,告诉我们,不论做了多少好事,不必自以为了不起,因为福德因缘如银行的存款,再多也有用完的时候,因此,要不断地积善行慈;相对的,纵使犯下滔天罪恶,负债累累,只要改过迁善,“随缘消旧业,切莫造新殃”,债务终有偿清的一天。所以,业的定律告诉我们,自己的前途操纵在自己的手里,它让我们的人生充满光明,希望无穷。

业是善恶因果,决定有报。

因果通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所谓“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来果,今生做者是”。了解“善恶因果,决定有报”的三世因果观,可以让我们舍恶行善,趋乐避苦,乃至今生受到苦果,也不致怨天尤人,而能心存还债观念,甘心受苦,进而扭转恶缘为善缘。

尤其,从三世因果观中,知道业道众生,生生世世轮回,互为眷属。有了这层体认,必能激发“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心。如此,不但今生能得圆满自在的人生,来世更能感生善趣。因此,能够清楚的认识因果业报,必能把握业力而谋求自己的幸福。
其实一个人的好与坏,不是谁说出来的,而是自己做出来的,善恶一念之间,但是所做所为都种下善恶的种子,等待时机程序,因缘和合而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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