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那位朋友的回答是有误的,公司没跟你签立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上你确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你双倍工资,但关键的是你说已经工作满一年多已经超出了仲裁申请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仲裁有效时间是一年以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但是你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准备好以下证据材料,工作证(工牌)、你所有的出勤记录、有你签名的工资条(不要私自去拿公司财务章盖,那是违法的)、入职表跟离职表,以及你去公司的在地市工商行政局打印一份你公司的登记资料,写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提交给劳动局就行了。
工资表,单独不能说明问题。需要更多的证据互相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