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助办理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因私出国、出境,时间在1年以上的,从第13个月起,每年应向安置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处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处认证。安置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凭上述证明,继续支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出国定居后,其退役金照发。但须本人按照上述公证、认证要求,每年向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出国定居后在境外死亡的,其亲属应及时通知安置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并按照上述公证、认证程序,向安置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死亡证明书和供养直系亲属生存证明书,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按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转联〔2001〕8号)
《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国转联〔2006〕1号)"
一般的军官转业后,就能出国了!
只要不是涉及国家机密者,转业后即可自由出入境,涉及国家机密受控人员离开岗位三年方可自由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