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相关条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央的有关规定,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775人,采取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进行定向培养,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和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5日至1991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者亦可报考。 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五)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和报考专科试点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生源地为广西。
(六)报考专科试点班的(拟)退役士兵须兵源地为广西。
(七)具有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可以考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只是有的需要限制专业,比如说有些要刑事侦查专业,有些需要法医专业,还有些需要鉴定专业,也有不限制专业的岗位,都可以考。
另外一个就是要政审合格。
当然可以报考呀,每年的国考省考当中都有很多不限专业的岗位。但是考警察还有年龄限制,要求18周岁到30周岁。并且,除了笔试,面试之外还有体能测试。
再想当警察只能考公安了,也就是参加公务员招考~考公安系统的警察职位~
参加本省的公务员招考啊~~根本不考什么专业知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