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许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2024-11-06 16: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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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准许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劳动保护费计入管理费用核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但企业认为,劳动保护费在企业管理费科目中核算,并可以在税前扣除。

回答(2):

-50+4000*(5/1000),表示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内且为发生额的60%以内;

60*50%,表示开发研究费可以加计50%扣除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孰低扣除,即哪个少按哪个扣除。答案中是按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计算的。
+4000*(5/1000)——完整的公式中,管理费用500万减去了招待费50万,因此还要加上不允许扣除的金额。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60*50%——已经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还可以加50%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是一种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