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关于借钱问题,求求大神们帮帮我把!谢谢谢谢了!

2024-11-15 06:27: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样的录音严格来说并没有法律效率,你妈妈和你叔叔并没有说明录音的双方是谁,这是前提,另外这样的录音太过简单,并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

回答(2):

录音具有法律效力,录音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但要求能清楚地知道对话的各方是谁,及对话的内容。你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能到银行查询。然后到被告所在地进行起诉。而且你的继父已经向你的姨妈借到了钱,这个是法律事实。所以这份录音具有法律效力。

还翻阅了以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司法解释
第五十三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
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
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一条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因此属于法定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但你要保证不是以非法手段取得的。

但是这个问题牵扯到你继父和你母亲的离婚问题,而这笔钱的话可能需要你妈妈和你继父共同承担,婚烟法关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是有规定的,所以这个问题有点棘手哦。望采纳哇·····(*^__^*)

回答(3):

录音有用的,还一种是找双方都认识的朋友,记住不要亲戚关系的那种,带上朋友去要上几次钱,(朋友当然后期如果打官司是肯为你出庭作证的那种),那你就有了人证,录音算物证,另外你需要找一下当时的取款最好是汇款或转账记录之类的,或者谁知道这钱怎么用了,能拿到对方的账目最好,会有用。如果你知道对方的资产在那里,就可以直接当地找个律师打官司了,十拿九稳。

回答(4):

录音是法律承认的证据之一,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诉讼法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属于证据。

回答(5):

有吧 不过时间等等也要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