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办案要保证金吗?

2024-11-08 0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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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要。你送他一面锦旗。照张相。

回答(2):

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该单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其中,结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回答(3):

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派出所所长处理劳动纠纷案,为了保护上海市当地人,强制执行控制我10几个小时,还要求我交了5000元保证金.请问在劳动纠纷案中,花钱去鉴定中心,医生强制拦门不让人进去问医生鉴定有误,其中发生了拉开女医生后摔到,然后上海市鉴定中心医生们一口咬定说打他们医生了,调了监控显示就是劳动纠纷案,可是派出所为了保护鉴定中心医生,强制执行控制我10几个小时,请问国家法律就是这样执行的吗?外地人是不是没有地方告他们了。请网络上所有好人帮转发这个信息。被关在派出所里面后,感谢里面办案民警同志的协调,但是我还是被脱掉鞋子及一切东西,跟犯人一样待遇,做了笔录,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派出所是不是越权了,重要原因:第一上海市劳动伤残鉴定中心,如果二次鉴定有误,花钱去鉴定是不是不可以去问专家了,做为你们一个医生看门的强制不让进去问清楚,导致我去拉她后摔到了,你们报警说我们打你们了,让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派出所所长强制扣押我10几个小时,还交了保证金5000元,望全国人民的国家公务员和领导们给我们外地老百姓一个说法。感恩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