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要自己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报销.

在工厂车间作业时被烫伤,到医院先自费治疗吗?
2024-11-07 06: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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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期医药费 ,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对此,各省市也有明确的规定。

扩展资料:

参保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应到本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救治,职工就诊时应向医疗机构说明因工受伤。情况紧急时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待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工伤认定前期医药费 ,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百度百科

回答(2):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以抢救为重。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工伤发生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关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工伤基金未支付的费用(如挂号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认定后,社保经办机构会询问医药费是谁垫付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垫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把该费用直接打入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即缴纳社保费的银行账户,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如果是工伤职工垫付的,社保经办机构则要求工伤职工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工伤保险基金将该费用打入该账户。

回答(3):

抢救的时候肯定是自己先垫付的,第二天肯定单位会来看嘛,那时会带医药费来的。如果不来,家属可以联系单位。找领导要求垫付医药费。解决问题的话,请选择五颗星满意答案,谢谢。

回答(4):

不同单位不同情况,如果财务在并且有现金的话可以直接去财务那里领钱去医院,当然也可以自己先垫付后再去财务那里报销,在处理工伤事件的时候以抢救为原则,钱的事情可以事先也可以事后在和单位来结算

回答(5):

工伤不需要自己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

所有的医疗费用,由公司支付的,

另外,公司还要支付 护理费用,营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