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非农业户口是否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

2024-11-05 02: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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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易法通解答:
1、既然你的户口不在本村,那就不属于该村的村民,也就无法获得同其他村民一样的赔偿。
2、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第四十九条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此,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是能够通过继承房屋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你作为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有权继承你父亲的房产。

回答(2):

1.如果父亲的承包地被占用,可享有赔偿权利。
2.父亲的房子可以继承,甚至可以拆卖。宅基地有居住权,但不能转让。

回答(3):

你需要更迭为农村户口,才可以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

回答(4):

赞同易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