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但是又没你伤得重,反正都有责任,如果是你用言语故意激怒对方致使对方先动手,然后你们把对方打伤,这个有很大可能判你寻衅滋事
个人觉得,如果被打了还不还手,等着被打死吗?当然,退一步海阔天空,尽量不要打架是最好,打架,打赢了要赔医药费,打输了,自己遭罪。
把对方打死了,自己即使不枪毙也要坐牢,或者良心的谴责,被对方打死了,也划不来。
俗话说,能忍是福。当然,如果是遇到那种天天欺负你的,看见你就想欺负你的那种人,直接一次就干到他怕你为止,看见你就低着头走,或者躲避你,这样需要狠,如果你够狠,他就怕你,如果你不够狠,怕这怕那,那么他就觉得你好欺负,每次都要欺负你一个道理。
我是从事治安工作的,别人先打你并不能说明他有错在先,如果你们对被打者利益首先造成侵害,被打者先动手就不能说明他错,总之判断孰是孰非要根据具体情况总体来判断,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别人先动手是他的不对,但是你把他打成轻伤可能也有点过当,不过应该算不上寻衅滋事,双方促成的这种情况。是打架斗殴
这种行为算是吧!因为你找了帮手,如果你一个人把他打成重伤那是正当防卫。后来你跟其他人一起打他,这样性质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