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管所全称是道路运输管理所。通常指县一级设立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部门;
2.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具体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并对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服务;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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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管处是运输管理部门的分支机构,属于市政服务部门,主要监管运营性质的交通运输的,隶属于交通局;
2.运管处是市(县)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公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3.对运输公司、运输车队、配货站、重型车个体运输户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准入资格,从业人员等等方面的管理;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货物运输经营(含非营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道路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以及道路运输辅助业务的备案管理等等;
4.运管所是运管处的下属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