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判决书上规定的履行日期的最后一日起可以申请,应该在两年内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希望对您有帮助。
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按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期满后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