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且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1、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2、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你没有任何证据么?比如出差在外期间的业务合同、办理事项等等?如果你和你老板在出勤天数上有争议,可以去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这个月的出勤天数。
你不用了解什么,网络基本不能帮助你什么,你比较幸运遇见我,我是从事人力资源的,经常遇到员工工伤,加班工资没有,和保险之类的问题。首先你可以和老板商量的形式沟通,如过行不同,当地市人民日报联系他们,然后你和老板开始的沟通有个视频依据是最好的,如果你没有交带上记者去谈,公司多多少少和劳动部门有些不正当的勾当,所以你找了以白找,通过百姓媒体和你一起去谈效果最佳,我经常这样处理问题,有必要等记者到达你处后在和当地劳动部门取得联系,切记记者到后在联系
录音资料是解决目前劳动争议案件证据不足的重要突破口
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普通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地位和强弱对比悬殊,员工通常在证据上处于极不利的地位,而巧用录音资料则是解决上述难题的重要突破口。
关于录音资料的法律效力 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兼顾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司法目的出发,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将非法证据范围限定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或胁迫方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同时,该《规定》第七十条还进一步明确了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使用录音资料亦需慎重和运用技巧
1,虽然在录音之前无须经得对方的同意或让对方知情,但也应该注意录音的方式和空间,不能侵犯他人合法的隐私。
2,录音资料作为证据使用必须保留好录音的原始载体,原件不能随意删除或移动,并应将录音转化成文字及光盘形式,只有通过有效的表现形式才能作为证据呈交给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3,录音资料不应作为案件唯一的证据使用,否则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因为录音中对方通话人如果存在主体身份异议,则会给该录音资料的证明效力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一定要将录音资料与其它书面等证据材料结合在一起使用,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通常在采取偷录的方式采集自己所需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使用较为先进的录制设备。如果客观条件难以达到,可以采用增加录音采集麦克的方式提高录音的音质效果。其次,在录音内容上应该注意引导。需要将录音采集的时间、地点、自己的姓名、对方的姓名、对方的职务等明确引导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加强录音证据的连贯性、真实性,提高被采信的几率。最后,应当尽可能的克制自己的情绪,引导对方多说。如果一个录音证据通篇都是当事人自己的陈述,试问如何能达到证明对方过错的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