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读后感

500字左右,通俗点!赶快的!!!!
2024-12-01 12: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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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回答(2):

1 福尔摩斯读后感
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作者: 夕阳ぷ约束 2006-7-18 17:1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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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福尔摩斯:侦探;业余超轻量级拳击家,剑术好手;正义之士(蔑视不公的法律);性欲减退者(对女人毫无兴趣,从不信任女人);吸毒者(一没案子就郁闷,注射可卡因);工作狂(连续几天不眠不休);语言大使(了解各个阶层的人的心理);标准的摩羯男(这不就是我的翻版吗?呵呵,just a joke.)……《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好书啊,不得不看。你可以了解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伦敦及伦敦人乃至英国人的世界观;你可以明白什么是理智,什么是真正的正义感;亲近一个天才(完全可以触摸的凡人中的天才,越近你越感到也可以变成他)……不说拉,你会看吗?

回答(4):

英文名:Sherlock Holmes

译名: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 ( 注:都是对的,外文翻译经常这样。例如:鲁摈孙和鲁滨逊,都是对的。不但人名如此,地名也如此,来克星顿和莱克星顿。放心使用吧!)

国籍:英国

生日:1月6日

星座:魔羯座

血型:O

身高:188厘米

体重:235磅

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大学:Oxford(牛津)

最喜欢的颜色:黑色

最喜欢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

最尊敬的女人:艾琳.艾德勒

最喜欢做的事:破案(废话)、去剧院听歌

家人: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朋友:约翰·H·华生

对手:莫里亚蒂

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莱森

性格:冷峻、诙谐、机警、沉着、意志坚强

爱好:破案(这好象是废话)、艺术、音乐、小提琴、拳击、剑术

特长:以上都是

职业:私家侦探

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

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

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

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

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

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

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履历表:※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在====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

回答(5):

福尔摩斯,败给女人,谁都有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