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辞职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2024-11-02 0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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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其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未提供培训或者培训仅为一般入职培训的话,即使签订有培训协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2):

你好,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的技能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提前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应超过培训费用,且已经履行的合同期限对应分摊的培训费从中扣除。
因为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里未约定服务期,那么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要提前30日提交辞职信哦。

回答(3):

要支付,除非你能证明公司有《劳动合同法》38条情形之一,你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它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4):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  (二)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