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篇》)
在《论语》文本中,有“为仁”(行仁)的用法,如“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也有“为‘仁’”的用法,如“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而对于“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两种用法似乎都能讲通,这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论。
比如朱子就认为应该是“为仁”之本而不是为“仁”之本,他解释说:“谓行仁自孝悌始,孝悌是仁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是仁之本则不可。盖仁是性也,孝悌是用也。”[xiii] 如果把“仁”作为“根本”、作为最终的形上“根据”[xiv],那么在“仁”之上自然也就不能再有“孝悌”这么一个“本”。我们在前面讲过,这种先验思路必然面临这么一个“伦理困境”:恶何以可能?关于这个难题,自孟子始就在不断地寻求解决的办法,但始终难以令人满意。经验论者则可以消解(不是解决)这种困境,但是从经验出发,却又容易给人以仁乃是“某种‘无根’的妄执”[xv]的印象。
如果稍稍把思路回转到第一章对“能近取譬”的分析中,我们就能赢获某种启示。我和自己的父母、兄弟生来就是一家子,我们是生而有缘的。这种“生缘”使得我(己)和我的父母兄弟(人)构成了我的家—境,而在我的家—境中,首先与我照面的必然是他们这几个人,因为他们离我最“近”。他们与我最“近”,而且与我最有“缘”,我的“能近取譬”首先也只能在这个意义上发生。父母对我的疼爱和我对父母的孝,我和兄弟之间的友悌,让我原本地领会着仁爱,或者说是我生来就“已经置身于仁之中,已经作为仁的可能性或者实现仁的可能性而存在了”[xvi]。
孝悌就是这样一种本真原发的生存论现象,不管是“为仁”之本,还是为“仁”之本,都是奠基于这种生存论的基础之上。因而,这里的“本”指的乃是生存论意义上的“基础”。领会“仁”、“行仁”,都不能脱离这种本真的生存现象,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能近取譬”、“为仁之方”,我们也就不能成功地踏上通达仁的道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为仁之方”首要的就是指孝悌这个“为仁之本”。
只有从本真的生存现象中领会到这种仁,我们才能由衷地选择这条道路,从而立志为君子以实现自身的超越。因此我们说君子所务之本,就是那个本真的生存论基础,君子的欲仁、行仁只有奠基在这个基础之上才是真正的立本。由此,君子所行之道才有了源头活水,而不再是无根的妄执。否则,一个人不可能产生欲仁、行仁的真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