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传票必须本人签收才生效吗?我代别人签收了,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我现在好怕啊 救命

2024-12-05 02: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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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2、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4、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5、如果你不属于以上几类,且未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则法院的送达无效;
  6、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回答(2):

严格来说,法律文书签收要求是其本人、近亲属或代理人,而你这两者均不是。法院未核实你身份而让你签收,当事人可以否认未收到。
签收时你写自己名字而法院却认可,有失职责。

但,虽然法律规定如此,你也知道我们司法现状,所以还是有些麻烦。你可以主动给法院大电话说,你无法联系上房东,不能把法院文书内容告诉他。

回答(3):

你代签了就表示法院已经完成了送达,所以你有义务告诉本来该签收的二房东,你只要告诉了他,那你就没事了。告诉他一声就可以了,至于告诉后他到时去不去应诉那就是他的事了。
还有,二房东应该不会败诉,因为买卖不破租赁,意思就是房屋买卖了,并不影响租房合同的继续有效,租房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回答(4):

你不会承担责任的,即使你不在,法院也可把传票给其他人签收然后再转交给本人即可。
法院的票送达有很多种方式的,直接送达是其中之一,如果你给房东传票,他本人还是拒绝接收,在法院开庭时他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

回答(5):

转交给他就是了
即使他自己在也不能不收
找不到他还可以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