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未经过我本人同意,私自用我个人信息给我办了张信用卡,

2024-11-07 18: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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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某银行未经过我本人同意,私自用个人信息办了信用卡,但是信用卡开卡是需要本人办理的,在办理开卡时就标明已经同意了该信用卡,需要承担偿还信用卡的责任。因为持卡人主动激活卡片并使用,属于追认有效,所以在使用该卡后需要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2):

你好我是银行客户经理,我从银行的角度帮你分析以下。之所以需要激活这个步骤就是为了让本人确认他同意办理这张信用卡,既然确认了的话那么如果欠款不还银行就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在银行看来,他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办了张信用卡只是为你办卡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至于是否开卡的意愿还是在你,如果你不开卡,这张卡对你的个人征信没有任何影响。全部手打欢迎采纳

回答(3):

  这属于银行的违法行为。属于冒用他人身份去办理信用卡。建议不去使用这张卡,并且要求银行注销。

  银行在为个人办理信用卡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

回答(4):

可以申请注销的,信用卡不激活,不收取年费。
信用卡注销方法:
1、在注销信用卡之前,请确账户中已经没有欠款,同时也不要有余额;
2、在注销交信用卡的时候,拨打信用卡客服电话申请注销。
3、注销信用卡卡完全免费,没有任何注销费用。

回答(5):

这点你可以放心,银行是不会不经客户允许就办一张信用卡的,而且信用卡还是有额度的,照理说银行发卡他们也是有风险的,所以怎么会随随便便就给你卡呢。你自己可以回忆一下,是不是当时在建行办理什么业务的时候工作人员推荐你申请的信用卡,你自己当时不清楚就填了表呢。你现在可以打建行客服热线去咨询一下具体情况,如果你想起来了,其实多张卡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而且建行现在优惠活动也挺多的,平时用着挺方便的。如果你确实不需要,那么打客服热线也是可以办理注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