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晚一个月也没办法,人家财务上把工资压银行。一个月光工资就好多,你想想放银行回报得有多少,这种事财务经理都明白的,呵呵。没招。
是有点违反合同!但想在那工作有何必计较那么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