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自产农产品何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必须要放弃免税的权力。否则不能申请开具。
2、《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品”免征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一条规定,农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农产品加工后的产成品按适用税率(通常为17%)计算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一、不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因为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规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免税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所以销售自产农产品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请提供省份证明、村委会证明及农产品来源、买房付款证明等相关资料。